扬州
扬州许昌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扬州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在大城市上班的许昌朋友,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外面租房住,租赁住房住房其实很多人不知道我们的公积公积金代办公司公积金也是能够帮助我们抵扣租房款的。不同的金流地方办理的手续是不同的。许昌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程走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许昌
一、租赁住房住房许昌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现场申报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
1证明夫妻关系证件:
2.身份证(夫妻双方);
3.J类借记卡: .
4.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公积,提供.
代理人身份证。金流公积金代办公司
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或不
承办银行或管
不于受理
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结束
符合法定形式
理机构受理
准于受理
审核
不符合条件
告知不于受理原因
结束
核准
不符合条件
告知不于提取原因.
结束
准于提取
收到提取成功信息
结束
二、程走许昌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许昌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租赁住房住房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3、公积租房合同及票据
三、金流许昌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走法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综上所述,在许昌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在第一段中都有详细的描述,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几个条例。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